什么是单据,单据是指什么
单据是指记录和证明商业活动中资金、物品、服务等交换的文件或书面凭证。单据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,不仅记录和证明各种交易事项,还是商业活动的重要凭证。单据可以作为纠纷解决和法律诉讼的依据。
大家好,今天小编在百度知道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单据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单据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文章目录:
一、什么是单据
单据是指记录和证明瞎判商业活动中资金、物品、服务等交换的文件或书面凭证。单据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,不仅记录和证明各种交易事项,还是商业活动的重要凭证。单据可以作为纠纷解决和法律诉讼的依据,也可以作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工具,帮助企业进行财务和物流管理。不同的单据在商业活动中发挥不同的作用,比如发票是证明商品交易的族则凭证,磨穗改收据是证明交易款项已经收到的凭证,付款单是证明企业支付货款的凭证,收款单是证明收到货款的凭证,运单是记录货物运输情况的凭证,装箱单是记录货物装箱情况的凭证,提货单是证明已经提取货物的凭证等。
二、单据是指什么
一、单据是指什么
1、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依据。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,履约的程度。进物信掘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,有了单据,就表明有了货物。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或填制的、载明交易、事项实际情况的书面证明,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。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依据。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,履约的程度。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,有了单据,就表明有了货物。
2、法律依据: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》第三十四条
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违反前两款规定的,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二、什么是不可转让单坦陪据
1、不可转让单据指不能凭背书或交付而转让的单据。通常指代表货权的海运提单的抄本。但有时也泛指其他单据的抄本,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于装运后立即寄送收罩核货人“一套不可转让单据”,就意味着寄送该信用证所要求的各类单据的抄本各一份;
2、原本单据指经过出票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。传统的制单方法是利用打字机加复写纸缮打一式数份,其中以打字机色带缮打的一份作为正本,由复写纸复写的均作副本。但复写的份数中如注明“正本”字样,并加签字或盖章,也可作正本,例如正本海运提单,常有一式数份,其中有复写制成的正本,也具有同等效力。
三、单据是指什么
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的一种依据。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,履约的程度。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,有了单据,就表明有了货物。
中文名
单据
依 据
办理货物的交付
表 明
出口商是否履约
运输工具
采用直达船运输
基本简介
第一部分
发票的日期应在运输单的出单日期之前。
装运港和目的港
一般发票上应列明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口。
运输工具
如果采用直达船运输时,应在发票上加注船名,如果中途需要转船,则应注明转运港名称。
收货人(Consignee)
收货人就是发票的抬头人,一般为进口商或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,其名称和地址(有时包括电传号码、传真号码等)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具体要求加打在发票上。
发货人(Consignor)
发货人一般为发票的出票人,即是出口商或信用证的受益人,其名称和地址一般打印在发票的上方。如果信用证中有特别规定,则按信用证的具体要示输,一般情况下,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等应与信用证的受益人完全一致。
另外,发货人(即信用证的常驻益人)应在发票的右下方打印上自己的名称并签字或盖章。
本文部分
发票的本文主要包括唛头、商品名称、货物数量、规格、单价、总价、毛重/净重等内容。
唛头(Shipping Mark)
唛头是货物装的标记。发票上的唛头应与信用证中规定的唛头完全一致。
商品名称
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应与信用证中规定的商品名称完全一致。如果信用证中的商品名称有错误或漏字等并且未来得及修改,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也应将错就错,以保证发票与信用证规定的完全一致。不过,可在错误的名称后面加注正确的名称。
银行只负责审核单据表面上的一致性。因此,商品名称的表面性应与信用证的要求保持一致,不可使用商品名称的简写或繁写或同义词或同义名称等。
货物数量和重量
发票中列明的货物的数量(件、个、条等)和重量应与信用证中货物描述的数量和重量完全一致,并与提单等基本单据中货物的数量和重量一致。
规格
货物的品质规格是出口商交货的标准,发票上一般应标明所装货物的品质规格情况。
商品的单价和总价
发票的单价一般包括计价单位、计价货币、价格条件和单价金额等内容。发票的单价应与信用证中规定的货物单价一致。
发票的总价不是货物总金额、总价值,也就是货物数量与货物单价之积。发票的总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的金额(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)。
结文部分
发票的结文一般包括信用证中要求加注的特别条款或文句。
发票的结文还包括发票的出票人签字。发票的出票人签字一般在发票的右下角,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:一是出口商的名称(信用证的受益人),二是出口公司经理或其他授权人的手签,有时也可用手签图章代替手签。
但是,有些国家规定,写在签署人签字以下的文字内容无效。因此,应特别注意,发票的各项内容应列在签署人签字之上。
UCP500规定,如果信用证没有特别要求,发票可以没有签字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单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